郭志银与吴江涛、厉蕾蕾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浙0783民初08708号原告:郭志银。委托代理人:包清谦、何沛(实习律师),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吴江涛。被告:厉蕾蕾。被告:楼国红。本院在审理原告郭志银与被告吴江涛、
事实:2017年1月8日,李某因购买布料尚欠货款而签署了对账单1份、确认其欠许某货款174319.15元,吴某以对账员身份在对账单上进行了签名。许某自2017年7月10日起多次向李某、吴某进行了催讨,... 事实:2017年1月8日,李某因购买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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